毕业生改派办理程序
2017年4月10日 星期一
招生就业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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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生改派办理程序
毕业生原则上不允许违约,因特殊情况须违约者,应先征得用人单位的书面同意,于毕业当年的9月1日后,到院就业办递交违约申请书,按国家有关规定,再予以办理改派手续。
改派期限:两年择业期(自毕业当年7月 1日算起)内。
携带材料:
1.原就业单位违约证明(若无就业单位派回原籍的,此材料可略);
2.现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或新签订的《就业协议书》;
3.原《就业报到证》;
4.《违约申请》。
办理程序:
1.到两级学院递交违约申请书,填写《毕业生违约审批表》;无就业单位派回原籍的毕业生,不填写此表;
3.院招生就业处签署意见;
4.经审核同意后,院就业办向省教育厅就业中心上报有关数据;
5.到省教育厅就业中心办理改派手续;
6.到现单位报到。